关于表彰我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的决定
文章来源:211大队党政部 发布时间:2010/5/4 9:45:48 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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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4•14”地震使玉树同胞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,灾情同时牵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心。地震发生后,我队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陕核地质局的统一部署,立即组成赴青抗震救援工作小组,全力以赴参与灾后次生地质灾害排查工作。
救援工作中,小组成员充分发扬陕核地质211艰苦奋斗,无私奉献的团队精神,用顽强的毅力和必胜的信念战胜了严重的高原反应、恶劣的气候条件和持续不断的余震威胁,争分夺秒,认真排查,出色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。他们用至诚至信、爱国爱队的职业道德和关注细节、一丝不苟的职业精神彰显了二一一人“情系灾区、大爱无疆”的博爱胸怀,在玉树灾区竖起了一座陕核地质队伍众志成城、抗震救援的历史丰碑。
为了表彰在本次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我队工作人员,大队决定授予张彦红、李宇飞、李建华、蔡伟四名同志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,并号召全队党员干部和职工向先进人物学习,将这种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贯穿于我们的日常工作中,不断激励我们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努力作为,再立新功。
中共二一一大队委员会 二一一大队 二一一大队工会委员会
2010年4月27日